復仇女神的懲罰書封  

期待已久,終於盼到《知更鳥的賭注》續集《復仇女神的懲罰》,自從讀完《知更鳥的賭注》,哈利警監的後續發展與愛倫的案件究竟何時水落石出,就一直擱在我心裡佔據一塊難忘的角落,不知有多期待手指再度翻開哈利故事的那一刻,而《復仇女神的懲罰》,果然沒有讓人失望,但可惜的是,愛倫案件在心裡留下的懸念,還得繼續放著,讓我只能揪著心繼續期待下一本續集的出版!

 

故事一開始,就是眾所矚目的大案件,一個搶匪走進銀行,因為負責拿錢給他的人動作不夠快,於是他冷酷的將人質殺死,後續又陸續出現了類似的銀行搶案。哈利仍執著追查愛倫之案,但隨時間流逝,高層漸漸將重心移轉到其他案子身上,為了再度獲得專心查案的機會,哈利答應先全力偵辦銀行搶案。經過縝密計畫的銀行搶匪到底是誰,哈利是否能夠順利緝捕他歸案?這些看似相同的作案手法,究竟是同一個搶匪做的,還是模仿犯?但在此同時,哈利的前女友安娜竟然在自宅被發現「自殺」,但死亡前,哈利才與她共度一晚,甚至哈利很可能是最後一個看見活著的她的人,而他卻對那晚一點記憶也沒有,究竟發生了什麼事?

 

作為「奧斯陸三部曲」之第二部曲,《復仇女神的懲罰》是一本不管單獨看或當作第二部曲看都會感覺非常過癮的書!本集故事獨立而迷人,而主要角色刻畫也仍然深刻,即使是本集才開始認識哈利及湯姆的讀者,相信也依舊能感受到這兩個角色的鮮明形象,而對老讀者如我而言,早已對後續發展心癢難耐,本集不但許多細節上,作者尤‧奈斯博都擺放了讓讀者熟悉的元素,更寫出了一個與首部曲截然不同的豐富故事。

 

環環相扣的情節,從一開始便緊緊捕捉住目光,偵辦銀行搶案與追查安娜之死的案件雙線進行,但其中又有許多條隱形的線,讓各個角色與事件彼此發生關連,每個環節與安排都充滿作者的細心巧思,前面也許隨手帶過的小事件,其實是作者早已埋下的伏筆,當結局一一揭開,都讓我忍不住拍案叫絕。

 

而在案件偵辦與推理的背後,充滿著人性種種情感間的角力與張力,這部作品探討了愛與恨,復仇與寬恕。各種縝密的計畫,幾乎亂真的謊言,在哈利的橫衝直撞下,一個個揭開了原本的面貌,奈斯博超厲害之處在於,先讓我們相信了某個結果、某個兇嫌,一切都那麼合情合理的狀態下,忽然又推翻了原來的結果,翻案指認了另一個兇嫌,而一切看來竟更合情合理,由於角色們的獨特個性,也由於再堅強的情感也敵不住背叛造成的裂痕,最親近的人,往往竟能做出最殘忍的復仇。

 

在長官眼裡不受控制、任性、麻煩又有酗酒問題的哈利,在這集中一樣暴走,雖然他因為碰上蘿凱這個讓他決定要珍惜一輩子的女人,而開始戒酒,但總會發生許多不得已的「事件」,讓他又重新和酒瓶變成好朋友。

 

他做事似乎全無考慮自己將來的職業生涯,甚至有沒有可能吃牢飯,有時看到他的行徑真讓我心驚膽跳捏把冷汗,有誰會總是將自己置身險境,帶把玩具槍就上場與歹徒對嗆?有誰會跑去向獄中的天才銀行搶匪洛斯可求助,還開口跟他要錢尋求庇護?在誰正誰邪還不明朗的情況下,他就先以直覺迅速行事,而對於他相信的人,有著近乎天真的信任。但,這也就是這個角色讓我深深喜歡之處,不完美的個性,讓哈利在我心裡反而變成一個完美的角色形象。

 

在警方都判定安娜是自殺而結案的情況下,一般人應該會安於這個利於自己的結果,但哈利卻在搞不清楚自己是否涉案的混沌中,執著的尋找安娜案件的疑點,而後來竟讓自己陷入被發現是嫌疑犯的處境!這些忠於自我的許多「堅持」,也深得我心啊!他面對的,不只是外界的法律標準,而是自己內心道德的審判。

 

雖然少了愛倫的協助,作者也沒有讓哈利孤軍奮戰,這集出現了一個有著「特殊能力」的警探貝雅特,她負責一遍又一遍觀看搶案發生時的監視錄影帶,她的特殊能力,是能夠記得所有在她目光下曾注視過的人臉,完全不需和對方交談,就能夠記得好多年前在某個場合曾擦身而過的面孔,這真是驚人的能力,而依賴這個能力,貝雅特藉由與自己腦中的檔案資料庫比對,對案件提供了非常多的資訊。不同的搭檔,激盪出不同的火花,我仍懷念愛倫,但也一樣喜歡貝雅特,尤其是關於她與父親的深切羈絆,她與洛斯可間的恩怨情仇,她與湯姆間的互動,讓故事充滿深深淺淺的不同層次,迷人之極。

 

王子與哈利恰巧是對比的兩極,一個外表光鮮受人愛戴而討喜,骨子裡冷血,另一個不修邊幅盡惹麻煩還酗酒,骨子裡卻有超級的正義感,表象與實象,邪惡與正義,作者藉由這兩人的形象傳達了多層次的意涵。

 

才看完第二部曲,就已經迫不及待想看第三部曲《魔鬼的法則》(暫名),非常期待奈斯博又會帶給我們怎樣精彩的對決場景?!

 


書名:復仇女神的懲罰(奈斯博作品集2)Sorgenfri

作者:尤.奈斯博 Jo Nesbo

譯者:韓宜辰 編者:Jo Nesbo

出版社:漫遊者文化

出版日期:2011年08月02日

語言:繁體中文 ISBN:9789866272677

裝訂:平裝


arrow
arrow

    verni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